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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书(四川盛兴佳创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9-09   作者: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来源: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阅读:次

四川盛兴佳创投资有限公司:

原绵阳科技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5107002024B000055,不动产证号为川(2025)绵阳市不动产权第0052121号,土地面积9765.65平方米(折合14.65亩)。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25年2月5日之前开工。

上述宗地存在未按法定期限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绵自然资规闲调通〔2026〕1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的原因为土地出让未完成必要的“通平”的要求,致使土地无法开工建设非企业自身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8日

(联系人:陈煊,刘蕾;联系电话:0816-2337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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