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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绵阳经开绿能创新产业有限公司闲置土地认定书(绵自然资规闲认〔2026〕11号)
绵阳经开绿能创新产业有限公司: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绵阳经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5107002022B01428。绵阳经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增资将该宗土地划转至你公司,不动产证号为川(2025)绵阳市不动产权第0011791号,土地面积97951.48平方米(折合146.93亩)。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之前开工。
上述宗地存在未按法定期限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绵自然资规闲调通〔2026〕2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的原因为处置土地上相关群众信访事项无法动工开发,非企业自身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1日
(联系人:陈煊,刘蕾;联系电话:0816-23377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