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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绵阳新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土地认定书(绵自然资规闲认〔2026〕1号)

发布日期:2026-01-16   作者: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字体: 】   阅读:

绵阳新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1日你公司与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510600-2022GX-0003),约定在2023年1月21日前动工开发。

上述宗地存在未按法定期限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绵自然资规闲调通〔2025〕28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为报建程序审批时间过长;2025年7月至今为市数据局要求暂停施工,符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第八条、第六款“(六)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其他行为”,你公司闲置土地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16日

(联系人:郭文豪;联系电话:2337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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