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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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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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 |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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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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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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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动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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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2)宅基地或者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地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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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领证(现场领取或免费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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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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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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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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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6)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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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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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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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 |
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宅基地使用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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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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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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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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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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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动产地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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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领证(现场领取或免费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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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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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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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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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6)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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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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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
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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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 |
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宅基地使用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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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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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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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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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动产地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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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领证(现场领取或免费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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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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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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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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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6)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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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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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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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 |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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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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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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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动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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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的材料: (1)不动产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2)权利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宅基地、房屋设有地役权的,需提交地役权人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宅基地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人民政府做出的生效决定书; (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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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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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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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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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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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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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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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 |
由双方共同申请。因继承房屋以及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可由权利人单方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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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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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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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动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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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原件): (1)依法继承的,提交继承权相关材料; (2)分家析产的,提交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3)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提交互换协议书以及互换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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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领证(现场领取或免费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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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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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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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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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6)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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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