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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

发布日期:2024-07-30   作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阅读:

业务类型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申请主体

姓名、名称发生变化的,可由发生变更的权利人单方申请;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可由共有人一人或多人申请

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变更材料,包括: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号码、身份证明类型等事项发

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变更的材料;

2)土地界址、坐落、用途、面积范围发生变化的,提交有批准权

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土地灭失的,需证实土地灭失的材料;

3)土地权利性质、权利期限等发生变化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

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包括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租赁合同、作价出资(入股)或者授权经营批准文件等。

5.依法需要补交土地价款的,还需缴清土地价款的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领证(现场领取或免费邮寄)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679财税(2019)45号

办理机构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业务类型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申请主体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上记载的使用权人。

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籍调查成果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关于组建国有农场、草场等批准

使用土地、水域、滩涂等的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领证(现场领取或免费邮寄)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679财税(2019)45号

办理机构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业务类型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申请主体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注销材料,包括:

1)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消灭的,提交相应材料;

2)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或者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提交人民政府的收回决定或者证实土地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的材料;

3)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提交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书面材料;

4)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灭失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

5.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取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业务类型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申请主体

转让双方共同申请。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转移的,可由单方申请。

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转移材料,包括:

1)互换的,提交互换合同以及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

的批准文件;

2)调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

的批准文件;

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发生转移的,需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5.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取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领证(现场领取或免费邮寄)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679财税(2019)45号

办理机构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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