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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权登记

发布日期:2024-07-30   作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阅读:

业务类型

土地经营权变更登记

申请主体

由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申请。

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证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土地经营权合同;

2)土地坐落、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或者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土地的,提交变更后的土地经营权合同以及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3)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用途发生变化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土地经营权合同;

4)土地经营权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流转期限发生变化的协议以及变更后的土地经营权合同。

办理流程

申请—领证(现场领取或免费邮寄)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收费政策

办理机构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业务类型

土地经营权首次登记

申请主体

1.已经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的,承包方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且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应由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共同申请;

2.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应由承包方申请。

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权属来源材料,包括:(1)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2)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提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办理流程

申请—领证(现场领取或免费邮寄)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收费政策

办理机构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业务类型

土地经营权注销登记

申请主体

土地经营权注销登记应由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申请。土地经营权期限届满、土地灭失的,可由发包方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申请注销。土地被依法征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可依嘱托或由承包方申请。

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土地经营权消灭的材料

1)土地被依法征收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征收决定书;土地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的,提交土地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的材料;

2)土地灭失的,提交能够证实灭失的材料;

3)依法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者发包方依法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提交能够证实合同依法解除或者依法终止的材料;

4)土地经营权人放弃土地经营权的,提交土地经营权人放弃土地经营权的书面材料。土地经营权上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查封登记的,还需提供抵押权人、地役权人或者查封机关同意放弃的书面材料;

5)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

办理流程

申请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业务类型

土地经营权转移登记

申请主体

土地经营权转移登记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单方申请规定情形的,可单方申请。

申请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土地经营权转移的材料

1)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后,受让方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提交经承包方书面同意的材料、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的材料以及流转协议;

2)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取得土地经营权后,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提交相关流转协议;

3)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

4)因继承取得的,提交能够证实继承人继续依法承包的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领证(现场领取或免费邮寄)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收费政策

办理机构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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