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及林木使用权
业务类型 |
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及林木使用权变更登记 |
申请主体 |
由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申请。 |
申请资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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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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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动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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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及林木使用权变更的材料,包括: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2)不动产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坐落、名称变更的材料; (3)不动产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的证明材料和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包括不动产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以及变更后的林地经营权合同; (4)林地用途部分发生变化的,提交导致林地用途发生变化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林地经营权合同; (5)林地经营权期限变化的,提交变更后的林地经营权合同; (6)森林类别发生变化的,提交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变化的文件;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提交证实发生变化的材料; (7)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提交有权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和变更后的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 |
办理流程 |
申请—领证(现场领取或免费邮寄)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收费政策 |
办理机构 |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
业务类型 |
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及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 |
申请主体 |
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及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依照 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1.以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方式承包的,应由承包方申请; 2.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应由乡镇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申请;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的,应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 |
申请资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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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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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属来源材料: (1)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营造林木的,提交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2)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提交相关协议; (3)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和集体林权流转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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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和由农村集体 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提交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包括不动产地籍 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森林林木信息等)。 |
办理流程 |
申请—领证(现场领取或免费邮寄)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收费政策 |
办理机构 |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
业务类型 |
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及林木使用权注销登记 |
申请主体 |
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及林木使用权注销登记应由不 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申请。承包农村土地取得权利的权利人消亡且无继承人的,应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申请。经流转取得权利的权利人消亡且无继承人的,应由林地承包方申请。 |
申请资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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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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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动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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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及林木使用权消灭的材料: (1)林地被依法征收的,提交人民政府生效决定书; (2)林地全部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等非林地的,提交证实林地全部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等非林地的材料; (3)不动产灭失的,提交证实灭失的材料; (4)依法解除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提交证明合同依法解除的材料; (5)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提交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书面材料。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 地役权人或者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6)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和林地经营权及林木使用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
办理流程 |
申请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即时办结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机构 |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
业务类型 |
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及林木使用权注销登记 |
申请主体 |
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及林木使用权注销登记应由不 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申请。承包农村土地取得权利的权利人消亡且无继承人的,应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申请。经流转取得权利的权利人消亡且无继承人的,应由林地承包方申请。 |
申请资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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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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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动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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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及林木使用权消灭的材料: (1)林地被依法征收的,提交人民政府生效决定书; (2)林地全部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等非林地的,提交证实林地全部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等非林地的材料; (3)不动产灭失的,提交证实灭失的材料; (4)依法解除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提交证明合同依法解除的材料; (5)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提交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书面材料。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 地役权人或者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6)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和林地经营权及林木使用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
办理流程 |
申请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即时办结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机构 |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