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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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
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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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 |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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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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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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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动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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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证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发生变化的材料和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2)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发生变化的材料和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3)土地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4)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5)土地面积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以及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6)土地承包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7)承包期限届满后继续承包的,提交延包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8)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承包土地的,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以及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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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领证(现场领取或免费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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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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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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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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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6)79号;财税(2019)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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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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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
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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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 |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由发包方申请。 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由承包方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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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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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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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动产地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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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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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领证(现场领取或免费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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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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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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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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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6)79号;财税(2019)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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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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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
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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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 |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承包经营的土地灭失、农村承包经营户消亡的,可由发包方申请。承包经营的土地被依法征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可依嘱托或由发包方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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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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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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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动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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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的材料: (1)不动产灭失的,提交证实灭失的材料; (2)承包土地被依法征收或者转为建设用地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征收决定书或提交证实土地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的材料; (3)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提交相关材料; (4)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提交承包方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书面材料。设有地役权、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上设有抵押权或者已经办理查封登记的,需提交地役权人、土地经营权人、抵押权人或者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5)农村承包经营户消亡的,提交农村承包经营户消亡的材料; (6)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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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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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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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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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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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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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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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 |
由转让双方共同申请。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转移的,可由单方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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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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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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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动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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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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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以及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2)转让的,提交转让协议,以及受让方同发包方新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3)因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或者合并的,提交能够证实家庭关系、婚姻关系等发生变化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涉及分割或者合并的,还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4)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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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领证(现场领取或免费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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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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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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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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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6)79号;财税(2019)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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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