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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陈俊文)

发布日期:2026-02-03   作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阅读:

陈俊文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游仙区游仙路29号乙区7号栋1单元1层2号《不动产权证号》川(2025)绵阳市不动产权第008147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俊文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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