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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齐萍)

发布日期:2026-01-09   作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阅读:

齐萍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游仙区剑南路东段138112单元52不动产权证号川(2023)绵阳市不动产权第2002400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齐萍

              20261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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