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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赵宗保)

发布日期:2024-06-11   作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阅读:

因保管不善,将绵阳市钡源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涪城区一环路南段2号左岸丽舍7126号,涪城区一环路南段2号左岸丽舍7127号,涪城区一环路南段2号左岸丽舍7128号,涪城区一环路南段2号左岸丽舍7129的抵押权人为赵宗保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川(2017)绵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125号】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宗保

202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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