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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赵宗保)
因保管不善,将绵阳市钡源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涪城区一环路南段2号左岸丽舍7栋1层26号,涪城区一环路南段2号左岸丽舍7栋1层27号,涪城区一环路南段2号左岸丽舍7栋1层28号,涪城区一环路南段2号左岸丽舍7栋1层29号的抵押权人为赵宗保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川(2017)绵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125号】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宗保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