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城镇开发边界外独立城镇建设用地(绵阳市游仙区烟花爆竹仓储库区)规划布局方案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6〕1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川自然资发〔2024〕31号)文件精神,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完成了《绵阳市游仙区独立城镇建设用地(绵阳市游仙区烟花爆竹仓储库区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条件论证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主体: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拟布局独立城镇建设用地情况
(一)地块位置:游仙区新桥镇。
(二)地块面积:2.6084公顷(约39.13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2.6084公顷。
(三)拟规划用途: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四)拟建设内容:拟用于绵阳市游仙区烟花爆竹仓储库区项目的建设。
(五)政策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6〕1号):依据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空间结构、规划分区管控等要求,结合城乡融合、陆海统筹、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旅游开发、能源资源开发、“平急两用”设施建设、边境地区建设、邻避及安全要求等合理需要,可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布局有特定选址要求的独立城镇建设用地。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川自然资发〔2024〕31号)三、(三)中规定在满足环保、安全和相应的规划设计规范的前提下,结合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旅游开发等合理需要,可规划布局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包括“依托本地资源建设或用于危险品加工、易燃易爆物品储存、粮食储备等零星工矿、物流仓储、储备库等用地”。
三、城镇开发边界内预调出地块情况
(一)地块位置:预调出地块1个,位于游仙区石马镇。
(二)地块面积:预调出地块面积2.608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2.6087公顷。
四、公告情况说明
(一)公告地点
1.拟调整范围周边地段。
2.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ouxian.gov.cn)。
3.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my.gov.cn)。
(二)公告期限
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18日
(三)反馈渠道
对此规划布局方案有疑问者,可电话咨询游仙区自然资源局;有异议者,请将附有姓名、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投递至游仙区自然资源局(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15号)。
(四)咨询电话
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 0816-2858235

附图1游仙区独立城镇建设用地项目范围示意图

附图2调入地块示意图

附图3游仙区独立城镇建设用地预调出地块示意图

附图4城镇开发边界内预调出地块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