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招聘绵阳市第三批乡村规划师体检的公告
一、体检人员
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集中时间地点。请于2019年11月5日(星期二)早上7:00,在绵阳市园艺山政府集中办公区6号楼(云泉南街2号)6B楼大门口集合。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后果自负。
(二)体检费用。体检费预计500元/人,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如需复检,复检费用亦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参加体检须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水、禁食。
(二)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背面写上名字)。
(三)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四、体检纪律
应聘人员体检时须遵守以下纪律,一经发现违反纪律的,将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视情形确定是否取消违纪应聘人员的体检及录用资格:
(一)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须关闭电源并交予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不得随身携带。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三)应聘人员体检时要记住自己的编号,体检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不得与外界联系。
(四)体检中服从安排,紧跟引检人员。
(五)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隐瞒病史。
(六)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的项目,切勿漏检。
(七)应聘人员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需要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应聘人员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将在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经用人单位研究另行安排。
附:
体检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
应聘人员姓名 |
招录名额 |
职位排名 |
备注 |
涪城区乡村规划师 |
张韵娜 |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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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乡村规划师 |
任春钛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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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乡村规划师 |
何柳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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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乡村规划师 |
刘峰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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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乡村规划师 |
张 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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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乡村规划师 |
曾晓春 |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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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乡村规划师 |
刘亚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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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乡村规划师 |
邢高菱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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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乡村规划师 |
杨茂琳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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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州区乡村规划师 |
樊 霑 |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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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州区乡村规划师 |
陈 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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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州区乡村规划师 |
张芷依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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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州区乡村规划师 |
李枝芸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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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