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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熊碧玉)

发布日期:2023-11-20 14:13   作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阅读:

熊碧玉保管不善,将位于涪城区一环路南段120号6栋1单元4层1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产证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09908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绵城国用(2010)第1522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公告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疑问请向涪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816-2917825。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熊碧玉

202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