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玉蓉、廖治本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涪城区临园路东段涪城供销社院内综合楼栋2单元4层2号房屋的《房屋共有权证》(共有权证号:118073-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房屋共有权证》作废。
公告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疑问请向涪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816-2917825。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廖梅梅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