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桂容、赵元斌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涪城区南河路南河村南河一社商住楼1栋3单元6层12号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监证023117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公告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疑问请向涪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816-2917825。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吴桂容、赵元斌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