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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李清秀 朱盛芳)

发布日期:2023-11-20 14:08   作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阅读:

李清秀、朱盛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涪城区跃进路5号55栋1单元5层1号房屋的《房屋共有权证》共有权证号:监证0402972-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房屋共有权证》作废。

公告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疑问请向涪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816-2917825。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军

2023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