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邢桂清)
依据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川0724执120号之二]、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川0724执120号],现将下列无法收回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抵押权人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坐落 |
抵押金额(万元) |
抵押面积(㎡) |
杨贤昌 |
抵押证号:川(2018)绵阳市不动产证明第1004045号 |
涪城区南河路附30号金佳.城南名著1栋2层28号 |
30.00 |
69.87 |
抵押证号:川(2019)绵阳市不动产证明第1003032号 |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