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龚琳、王履静,将位于高新区双碑中街43号117栋3单元1层2号《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号:81392-1号遗失,现权利人龚琳、王履静申请遗失补证。依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作废。
公告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疑问请向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城西服务站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816-2547655。
特此声明。
声明人:龚琳、王履静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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