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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两集中、一上网”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5 15:46   作者: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行政审批科    【字体: 】   阅读: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两集中、一上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已完成《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两集中、一上网”工作方案》梳理,现印发你们,请严格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两集中、一上网”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落实“一门一窗一次一网”改革要求,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现根据国、省、市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要求和我局“三定方案”,特制定政务服务“两集中、一上网”工作方案。

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事项及人员

(一)进驻机构

根据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绵委办〔2019〕47号),我局设立了行政审批科,其职责为: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督办、审批等相关工作。该科室整体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

(二)进驻事项及授权办理情况

根据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我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共计118项,全部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统一受理、办理。其中:由行政审批科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办结的即办事项47项,科室办结事项22项,由分管领导审批决定的事项36项,由主要领导决定的事项12项。具体授权情况见下表: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级审批权限清单

序号

事项类型

事项名称 (大项)

事项名称 (办理项)

授权范围

备注

一、

科室负责的审批服务事项

1

行政许可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2

行政许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审核

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审核

受理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3

行政许可

划拨土地转出让审核

受理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4

行政许可

出让土地续期

受理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5

行政许可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

受理、审核

6

行政许可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探矿权人名称变更登记

受理、审核

7

行政许可

缩小勘查范围(含分立)变更登记

受理、审核

8

行政许可

新设探矿权登记

受理

9

行政许可

扩大勘查范围(含合并)变更登记

受理、审核

10

行政许可

探矿权延续登记

受理、审核

11

行政许可

探矿权转让变更登记

受理、审核

12

行政许可

勘查主矿种变更登记

受理、审核

13

行政许可

探矿权保留登记

受理、审核

14

行政许可

探矿权注销登记

受理、审核

15

行政许可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新设采矿权登记

受理

16

行政许可

采矿权延续登记

受理、审核

17

行政许可

开采主矿种、开采方式变更登记

受理、审核

18

行政许可

采矿权人名称变更登记

受理、审核

19

行政许可

扩大矿区范围变更登记

受理、审核

20

行政许可

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

受理、审核

21

行政许可

缩小矿区范围变更登记

受理、审核

22

行政许可

采矿权注销登记

受理、审核

23

行政许可

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

受理

与新设采矿权登记合并办理。

24

行政许可

土地复垦验收确认

土地复垦验收确认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25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受理、审核

26

行政许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受理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27

行政许可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审核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出租

受理、审核

28

行政许可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

受理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29

行政许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受理、审核

30

行政许可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31

行政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划拨用地)

受理、审核

32

行政许可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出让用地)

受理、审核

33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受理、审核

34

行政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绵委发〔2013〕10号下发区局

35

行政许可

临时用地审批

临时用地审批

受理、审核

36

行政许可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受理、审核

37

行政许可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受理、审核

38

行政许可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39

行政许可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受理、审核

40

行政许可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受理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41

行政许可

利用国家秘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审批

利用国家秘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审批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42

行政许可

地图审核

地图审核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43

行政确认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

受理、审核

44

行政确认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受理、审核

45

行政确认

测绘资质单位名称、法人、地址变更登记与资质注销

测绘资质单位名称、法人、地址变更登记与资质注销

受理、审核

46

行政确认

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验收确认

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验收确认

受理、审核

47

行政确认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

首次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48

行政确认

转移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49

行政确认

变更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50

行政确认

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51

行政确认

转移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52

行政确认

注销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53

行政确认

首次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54

行政确认

转移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55

行政确认

变更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56

行政确认

注销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57

行政确认

转移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58

行政确认

首次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59

行政确认

注销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60

行政确认

变更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61

行政确认

转移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62

行政确认

注销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63

行政确认

首次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64

行政确认

变更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65

行政确认

换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换发和补发)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66

行政确认

注销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67

行政确认

补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换发与补发)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68

行政确认

首次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69

行政确认

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70

行政确认

变更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71

行政确认

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72

行政确认

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73

行政确认

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74

行政确认

变更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75

行政确认

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76

行政确认

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77

行政确认

首次登记(地役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78

行政确认

变更登记(地役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79

行政确认

转移登记(地役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80

行政确认

注销登记(地役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81

行政确认

首次登记(抵押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82

行政确认

变更登记(抵押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83

行政确认

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84

行政确认

注销登记(抵押权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85

行政确认

预告登记设立(预告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86

行政确认

预告登记变更(预告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87

行政确认

预告登记转移(预告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88

行政确认

预告登记注销(预告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89

行政确认

依职权更正登记(更正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90

行政确认

注销异议登记(异议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91

行政确认

设立异议登记(异议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92

行政确认

设立查封登记(查封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93

行政确认

注销查封登记(查封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94

行政确认

依申请更正登记(更正登记)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95

行政确认

夫妻财产约定转移登记、房产交易申报(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专办事项)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96

行政确认

二手房转移登记、房产交易申报(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专办事项)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97

行政确认

商品房分户转移登记、房产交易申报(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专办事项)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98

行政裁决

勘查作业区范围和矿区范围争议裁决

勘查作业区范围和矿区范围争议裁决

受理、审核

99

行政裁决

土地权属争议裁决

土地权属争议裁决

受理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100

其他行政权力

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审核备案

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审核备案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101

其他行政权力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登记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登记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102

其他行政权力

测绘资质单位分支机构登记

测绘资质单位分支机构登记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103

其他行政权力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

土地资产处置具体方案审核

受理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104

其他行政权力

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核准

受理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105

其他行政权力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变更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变更

受理、审核

106

其他行政权力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

受理、审核

107

其他行政权力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建筑工程竣工规划土地核实“多验合一”

受理、审核

108

其他行政权力

建设项目验线规划管理

建设项目验线规划管理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109

公共服务

抵押备案解除

受理、审核

110

公共服务

抵押备案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111

公共服务

测绘资质单位年度报告发布

测绘资质单位年度报告发布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112

公共服务

测绘作业证办理

测绘作业证办理

受理、审核

113

公共服务

测绘地理信息法治政策咨询服务

测绘地理信息法治政策咨询服务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114

公共服务

拟建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

拟建项目范围内重要矿产资源分布和重要矿产资源矿业权设置情况查询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自助查询

115

公共服务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自助查询

116

公共服务

注册测绘师考试、注册服务

注册测绘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查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注册测绘师和规划师报名和考试、发证等工作牵头为市人社局。

117

公共服务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服务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服务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118

公共服务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统计年报查询服务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统计年报查询服务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二、

分管领导负责的审批服务事项

1

行政许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审核

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审核

审核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2

行政许可

划拨土地转出让审核

审核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3

行政许可

出让土地续期

审核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4

行政许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审核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5

行政许可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审核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出租

审批、办结

6

行政许可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

审核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7

行政许可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审核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8

行政许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审批、办结

9

行政许可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

审批、办结

10

行政许可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探矿权人名称变更登记

审批、办结

11

行政许可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缩小勘查范围(含分立)变更登记

审批、办结

12

行政许可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新设探矿权登记

审核

13

行政许可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扩大勘查范围(含合并)变更登记

审批、办结

14

行政许可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探矿权延续登记

审批、办结

15

行政许可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探矿权转让变更登记

审批、办结

16

行政许可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勘查主矿种变更登记

审批、办结

17

行政许可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探矿权保留登记

审批、办结

18

行政许可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探矿权注销登记

审批、办结

19

行政许可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新设采矿权登记

审核

20

行政许可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采矿权延续登记

审批、办结

21

行政许可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开采主矿种、开采方式变更登记

审批、办结

22

行政许可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采矿权人名称变更登记

审批、办结

23

行政许可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扩大矿区范围变更登记

审批、办结

24

行政许可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

审批、办结

25

行政许可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缩小矿区范围变更登记

审批、办结

26

行政许可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采矿权注销登记

审批、办结

27

行政许可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

审核

28

行政许可

临时用地审批

临时用地审批

审批、办结

29

行政许可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审批、办结

30

行政许可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审批、办结

31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审批、办结

32

行政许可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出让用地)

审批、办结

33

行政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划拨用地)

审批、办结

34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审批、办结

35

行政许可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审批、办结

36

行政确认

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验收确认

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验收确认

审批、办结

37

行政确认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审批、办结

38

行政确认

测绘资质单位名称、法人、地址变更登记与资质注销

测绘资质单位名称、法人、地址变更登记与资质注销

审批、办结

39

行政确认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

审批、办结

40

行政裁决

勘查作业区范围和矿区范围争议裁决

勘查作业区范围和矿区范围争议裁决

审批、办结

41

行政裁决

土地权属争议裁决

土地权属争议裁决

审核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42

其他行政权力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

审批、办结

43

其他行政权力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建筑工程竣工规划土地核实“多验合一”

审批、办结

44

其他行政权力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变更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变更

审批、办结

45

其他行政权力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

土地资产处置具体方案审核

审核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46

其他行政权力

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核准

审核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47

公共服务

抵押备案解除

审批、办结

48

公共服务

测绘作业证办理

测绘作业证办理

审批、办结

三、

主要领导负责的审批服务事项

1

行政许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审核

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审核

审批、办结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2

行政许可

划拨土地转出让审核

审批、办结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3

行政许可

出让土地续期

审批、办结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4

行政许可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审批、办结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5

行政许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审批、办结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6

行政许可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审核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

审批、办结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7

行政许可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新设探矿权登记

审批、办结

8

行政许可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新设采矿权登记

审批、办结

9

行政许可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

审批、办结

10

行政裁决

土地权属争议裁决

土地权属争议裁决

审批、办结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11

其他行政权力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

土地资产处置具体方案审核

审批、办结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12

其他行政权力

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核准

审批、办结

该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进驻人员及岗位职责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本单位进驻人员共计9名,其中正式在编在岗2名,聘用人员7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驻人员详表

序号

姓名

编制情况

岗位

职能职责

联系电话

1

黎林

在编

科长

首席代表。负责窗口全面工作。

承担窗口审批权、初审权、组织协调权和电子印章使用权。负责将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有关优化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及相关工作及时传达至本单位,并与相关科(股)室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负责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完成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以及本局安排的相关工作。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进行监督管理。以及其它工作

0816-2336566

2

康仕欣

在编

副科长

协助科长做好窗口工作。

负责将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有关优化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及相关工作及时传达至本局及窗口,并与相关科(股)室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负责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完成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以及本局安排的相关工作。负责“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专项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牵头落实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和企业诉求服务等工作。以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0816-2316815

3

文琳

聘用人员

工作

人员

从事窗口接件工作。负责协助民航和空军做好航空净空审核限高审批及绵阳机场净空保护区内高层建筑净空高程、航空障碍灯验收工作。

负责四川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行为采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0816-2335801

4

冯雪芹

聘用人员

工作

人员

从事窗口接件工作。负责“双公示”工作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0816-2335801

5

罗若菡

聘用人员

工作

人员

从事集体土地征收接件工作,负责窗口企业服务工作。负责市本级营商环境监测平台的数据录入工作。

0816-2347525

6

唐晓莉

聘用人员

工作

人员

从事窗口接件工作。负责省一体化平台的维护运行及目录编辑、配置、发布等工作。协助做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含指标体系)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改革任务等工作。

0816-2347525

7

宋红

聘用人员

工作

人员

从事窗口接件工作。负责窗口即办件办理工作和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报件咨询工作。协助做好“一网通办”问题整改提升工作。负责窗口审批业务的档案归集、管理和档案整理;

0816-2335801

8

简冬梅

聘用人员

工作

人员

从事窗口接件工作。负责窗口个人划拨转出让和企业土地变性的受理工作。

0816-2338668

9

周明

聘用人员

工作

人员

从事窗口接件工作。负责窗口个人划拨转出让缴费通知,土地出让合同书的打印及签订工作。协助利用科做好企业土地改变用途等方面工作。

0816-2338668

二、岗位服务承诺

(一)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各工作岗均实行首问负责制。

(二)各工作岗位人员要认真落实好限时办结制度,凡申请 人到本窗口办事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前 提下 ,经办人员一定要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否则按规定问责。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事项,应受理 而不予受理的、应即时或限时办理而拖延不办的、规定审批时限 内未办理完毕的、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的 ,因服务态度 和服务质量不好,被申请人投诉,经核查属实,均按有关规定追 究相关岗位人员责任。

(四)编制《服务指南》以备服务对象取阅 ,将设定依据、 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通过四川省政务服 务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五)按本级政务服务监管部门要求,本单位进驻事项实行 “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一窗综合出件”运行模式,实 行“不见面审批”,做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