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

关于做好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2   作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阅读: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绵自然资规办发202159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通过实施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申报材料繁杂、反复跑、耗时长等问题,推进行政审批 “四减一优”落地落实,着力营造便利高效的审批服务环境。现将告知承诺制相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概念定义

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依法向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提出服务事项办理申请时,不具备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为提高审批效率,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准予条件;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符合或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达到符合准予条件,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人承诺先予受理或直接作出准予决定或免于办理的审批服务方式。

二、适用条件

适用告知承诺以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前提审批部门履行告知义务后,申请人不愿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的,审批部门不得实行告知承诺制度

三、实施方式

告知承诺具体实施方式分为三种,分别是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审批、豁免审批。应根据我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施难度、风险可控程度、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告知承诺制的具体实施方式。

(一)容缺受理,指申请人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暂不具备完整性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查的,在申请人作出限期补齐材料承诺后,应先行受理并提前进入审批程序,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补齐材料且符合条件后,将审批决定颁发申请人,原则上所有审批事项都应当实行容缺受理。

推行容缺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共4项: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采矿权转让审批;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

(二)告知承诺审批,指申请人在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不具备完整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采取一次性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标准、条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在申请人作出对告知的事项已知晓和理解,并保证严格按要求履行的书面承诺后,直接受理、审批、决定、出证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告知承诺制度具体可分为零材料告知承诺、部分材料告知承诺、现场核查告知承诺三种。

1.零材料告知承诺:是指申请人只需提供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填写告知承诺书,以告知承诺书代替申请材料,实现“零材料”办理。

2.部分材料告知承诺: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的某些材料不具备,以告知承诺书代替,其他材料仍正常提交。

3.现场核查告知承诺:是指申请人在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提交能够满足事项办理现场(设施)条件及要求的告知承诺书,审批部门认为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予以纠偏的,部门不再实施现场踏勘和出具现场踏勘意见,以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强化监管。

推行告知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三)豁免审批:指事先告知政务服务事项准予条件,不再实施审批和出具审批决定,只进行备案,直接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

四、职责分工

    行政审批科负责所有实行审批服务告知承诺事项的材料预审工作,局相关科室负责审查、监管工作。

(一)审批服务事项告知承诺的材料预审、受理、送达工作

1.向社会公布相关事项的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

2.对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事项审批材料进行预审;

3.填写告知承诺事项告知书,指导申请人填写承诺书;

4.对符合容缺审批条件的补正材料予以受理,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相关材料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后,由政务服务综合窗口退还申请材料;

5.向申请人送达行政审批决定。

(二)审批服务事项告知承诺的审查、监管工作

1.梳理编制行政审批流程,制定容缺材料清单,涉及重点项目的容缺材料清单,可适度放宽;

2.制作实行告知承诺政务服务事项的告知书和承诺书;

3.制定具体审批条件、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惩戒措施等;

4.办理告知承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退还申请材料;

5.审查容缺审批申请材料,对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相关材料且符合相关要求,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相关材料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退还申请材料;

6.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对市场主体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7.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将申请人的承诺履约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将不诚信、不守诺的市场主体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行业准入限制。

8.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进行监管。

五、加强监管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承办科室定期对申请人承诺符合或者达到的条件、标准、要求进行核查。对经核查与承诺内容不符或者未达到相关条件、标准、要求的,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责令停止从事取得相关资格范围的活动,且整改期间不得超过承诺期限;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应出具《告知承诺终止办理通知单,同步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列入失信记录,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六、加强失信惩戒

各科室(单位)应将不履行告知承诺书义务的申请人相关信息报送行政审批科,归集至绵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将承诺书相关信息在“信用中国(四川绵阳)”网站进行公示,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记录。同时,对该申请人今后承诺可否兑现作出评估并决定是否继续适用告知承诺制度,对出现两次不履行告知承诺书义务的申请人和存在严重失信记录且尚在公示期的申请人,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度。

七、其他工作

(一)梳理事项清单,请各科室(单位)在已推行告知承诺政务服务事项的基础上,继续认真梳理可实行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的方式,填写附件1。

(二)制定模板,纳入告知承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事项应制定相应的《政务服务事项告知书》《政务服务事项承诺书》,原则上以省直部门统一制定的模板为准,如省厅暂未制定统一模板以本市统一制定的模板为准。待省厅制定后,再做调整。

(三)请于8月13日前将新梳理出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告知书、承诺书模板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行政审批科汇总。

(联系人:唐晓莉 电话:18981163389 邮箱:252768632@qq.com)

附件:1.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2.行政审批服务告知书模板(本市模板)

           3.行政审批服务承诺书模板(本市模板)

           4.《绵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

           5.依申请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参考)

           6.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和容缺审批的实施方案(省厅)

  7.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行告知承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告知书、承诺书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2 日


附件1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类型

主项名称

办理项名称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申请材料名称

实施方式

容缺受理

告知承诺审批

豁免审批

零材料告知承诺

部分材料告知承诺

现场核查告知承诺

1

省厅已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

行政许可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2

行政许可

采矿权转让审批

采矿权转让审批

1.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申请转让变更的,需提交矿山投产满1年的证明材料

 

 

 

 

3

行政许可

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

采矿权新立

1.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行政许可

采矿权

延续

 

1.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行政许可

采矿权

变更登记发证

 

1.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行政许可

采矿权

注销登记

 

1.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行政许可

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

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

1.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1.项目代码

2.规划图纸

3.选址意见附图

 

 

 

 

 

 

我局自行梳理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

 

 

 

 

 

 

 

 

 

 

 

 

 

 

 

 

 

 

 

 

 

 

 

 

 

 

 

 

 

 

 

 

 

 

 

 

 

 

 

 

 

 

 

 

 

 

 

 

 

 

 

 

 

 

 

 

 

 

 

 

 

 

 

 

 

 

 

 

 

 

 

 

 

 

 

 

 

 

 


 

附件2

 

绵阳市××局(委、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告知书

(模板)

 

根据《绵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现就××事项告知如下:

一、事项名称

××××××

二、设定依据

××××××

三、实行告知承诺的材料名称

××××××

四、告知承诺使用对象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的所有申请材料。

五、告知承诺的方式

本政务服务事项适用××××××(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审批、豁免审批三种方式,可单选或多选)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本人或委托人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由委托人签字的需提交由本人签字的委托书。

六、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材料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七、申请人履约责任(备注:以下三种方式可单选或多选。)

(一)本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适用容缺受理方式,申请人应在×个工作日补齐补正申请材料××××××,逾期未补齐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此次申请,政务服务部门将终止审批。

(二)本政务服务事项适用告知承诺审批方式,政务服务部门不再收取缺失的申请材料,直接进行审批。申请人应在×个工作日内达到××××××规定的条件、标准。政务服务部门在完成审批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对申请人承诺符合或者达到的条件、标准、要求进行核查。经核查与承诺内容不符或者未达到相关条件、标准、要求的,申请人应在×个工作日整改到位,并立即停止从事取得相关资格范围的活动,且整改期间不得超过承诺期限;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将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列入失信记录,造成不良影响的给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三)本政务服务事项适用豁免审批方式,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全责,并主动配合政务服务部门现场核验。

八、不实承诺的责任

(一)申请人对审批决定发生的行为给第三方造成的不良影响、损失和产生的法律后果,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通过告知承诺取得审批决定,在承诺期满不具备审批条件且申请人无法联系的,履行审批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布拟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公告,公告满3个工作日仍无法联系的,撤销其行政审批决定,并向社会公示,申请人履诺情况纳入诚信档案。

(三)告知承诺信息纳入“信用中国(四川绵阳)”,对通过采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失信行为办理的有关事项,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本文书由政务服务部门告知、送达申请人。)

 

附件3

绵阳市××局(委、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诺书

(模板)

 

本人(单位)××××××,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若为个人,请填“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若为个人,请填“无”)。受托人××××××(若为本人办理,请填“无”),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若为本人办理,请填“无”),申请办理×××××事项,因×××××原因,特申请告知承诺。现就该事项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一、所有承诺是真实意思表示;

二、已经知晓政务服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在×××日前补齐补正申请材料(一)××××× 、                                        (二)×××××......(适用容缺受理方式填写)或在×××日达到××××××规定的条件、标准、要求(适用告知承诺方式填写)                         

五、若在承诺期限内未达到以上要求,愿意接受政务服务部门相应的整改要求或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单位(个人)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政务服务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承接,并依法承担失信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本单位(个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八、同意将以上承诺信息和将按照相关程序认定的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中国(四川绵阳)”公示。

 

承诺人(个人签字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字):                                     

 

申请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本文书一式两份,政务服务部门与申请人各执一份。)

 

                      年    月    日        

 

附件4

绵阳市××局(委、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告知承诺

终止办理通知单

 

××××××

你(单位)于×××日申请办理×××××× 事项并作出相应承诺,因××××××原因,经研究,根据《绵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决定终止办理你(单位)申请的该项政务服务事项。如已取得相应的审批决定,该审批决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