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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抽查计划》《2022年执法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5   作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阅读: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抽查计划》2022年执法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绵自然资规办发【202249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相关事业单位: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2022年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抽查计划》《2022年执法监督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2815

 

 

绵阳市自然资源领域2022年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抽查计划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检查时间

检查比例

检查方式

负责科室

1

征地报批前程序履行情况

各县市区、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8-12

10%以上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耕地保护监督科

2

土地供应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8-12

10%以上

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3

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8-12

10%以上

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监督检查

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城新区、仙海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8-12

10%以上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建设规划科

5

市政规划许可监督检查

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城新区、仙海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8-12

10%以上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政规划科

6

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采矿权转让审批,探矿权新立、变更、延续、保留和注销登记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全市涉矿企业

8-12

10%以上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矿产资源科

7

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资质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等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涉及地灾防治相关企业

8-12

10%以上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地质灾害防治科

8

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审查情况

各县市区、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涉及生态修复、矿山治理等相关企业

8-12

10%以上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9

规划核实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8-12

10%以上

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执法监督科

10

违法案件查处、卫片执法违法用地整改,闲置土地处置及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违法企业

8-12

10%以上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执法监督科

11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组织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以及来信来访、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8-12

10%以上

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政策法规科


2022年执法监督检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做好行政审批及放权赋能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结合《绵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绵市监双联办发〔20221号)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文明执法、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对标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为准则,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为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是以执法监督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规范随机抽查程序,将随机确定的检查对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强化抽查结果运用,抽查工作情况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将自查及抽查结果交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汇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移送的移送。三是健全执法监督检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形成各部门监管合力,形成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三、检查时间及范围

检查时间:202281日至831

检查范围:202211-2022630日我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承担的土地征收、规划管理、采矿权变更等审批事项及自然资源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

四、检查内容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业务科室为相应随机抽查事项的责任科室。责任科室应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针对每项检查事项逐一列出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以及检查结果的运用情况。

1.建设用地报批。征地报批前程序履行情况。(耕地保护监督科负责)

2.土地供应要件资料是否齐全,办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备案。(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负责)

3.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作情况。(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负责)

4.涪城区、游仙区工业项目(含科研、仓储、物流)、保障性住房、村居民建房(含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统规联建、统征统转、村改居居民建房、城中村内单幢建筑改造,城中村整体改造除外)、区级公益性服务设施、临时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城新区、仙海区所有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规划科负责)

5.各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方案审查、规划许可。(市政规划科负责)

6.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采矿权转让审批情况;探矿权新立、变更、延续、保留和注销登记情况。包括是否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以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矿业权登记申请资料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开展矿业权新立、延续、变更、转让的要件审查和审批登记。(矿产资源科)

7.对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资质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等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科)

8.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审查情况。(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9.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工业项目、市政项目及中心城区范围外的所有规划核实情况。包括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及配套设施是否符合规划指标要求,以及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技术规定等要求的其他事项。(执法监督科负责)

10.违法案件查处、卫片执法违法用地整改情况,闲置土地处置情况;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包括案件查处、案件卷宗及土地合法性审查是否合法合规;卫片填报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虚假填报、整改等;闲置土地处置是否到位;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整改进度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执法监督科负责)

11.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组织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以及来信来访、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等工作的监督检查。(政策法规科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抽查方式。检查人员实施抽查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可依法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辅助性工作。

(二)抽查比例。抽查比例不低于10%,可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三)抽查流程。一是抽取县市区、园区,企业和检查人员名单。由耕地保护监督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建设规划科、矿产资源科、地质灾害防治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相应负责事项开展检查,且检查人员中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抽取结果要保存记录并打印存档备案。二是在检查名单确定后,检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检查工作,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检查资料局业务科室要及时完整归档并妥善保管。在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的检查结果有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理。

(四)结果上传。各科(室)应明确专人(执法人员,若科室无执法人员,可在执法人员协助下完成)在抽查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上上传,局行政审批科将定期对录入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事业单位)要增强规范化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法治思维,深刻认识执法监督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执法检查力量,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认真履行职责,抓好组织实施。各科室(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科室(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将“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工作列出清单,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抽查任务按期完成。各地要做好自查,积极配合做好资料提供、现场核实等工作,不得虚假整改,瞒报漏报。

(三)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督查力度。要全流程追踪平台运用、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查,提升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和震慑力,坚决防止出现抽查计划不落实、方案制定不认真、工作开展不规范等不认真履行职责等情况。

 

附件:1.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表

2.违法违规线索移送情况表

 

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序号

县市区、园区

项目名称

项目阶段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人员

执法人员

检查结果

处理情况

1

 

 

 

 

 

 

 

 

 

 

 

 

 

 

 

 

 

 

 

填写说明:

1.项目名称:检查对象不涉及市场主体(企业),可不填写。

2.项目阶段:尚未开标项目、已公示评标结果尚未实施的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的项目。

3.检查内容:根据《通知》中的检查内容要求进行填写,检查内容需要和项目阶段相符合,如填写“其他情形”的需完整表述。

4.检查方式:实地检查、书面检查、联合抽查、其他(需明确表述),可多选。

5.检查人员为所有参加检查的检查组成员,需填写完整姓名。

6.执法人员的填写不少于2人,需填写完整姓名。

6.检查结果:如实填写被检查的项目所发现的问题。

附件2

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移送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

移动单位

违法违规行为

接受线索单位

移动时间

备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