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双随机、一公开”

关于印发《2021年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2   作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阅读: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的通知

绵自然资规办发[2021]85号

梓潼县、平武县、北川县、游仙区、安州区: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2021年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2021年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按照省厅法规处(审批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2日至11月3日。

二、检查范围

2020年1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我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招投标(含拟开展招投标)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生态修复、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等自然资源领域工程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尚未开标项目,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和招标文件内容是否一致;招标文件是否存在限制、排斥投标情形和其他情形。

(二)已公示评标结果尚未实施的项目,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和招标文件内容是否一致;招标文件是否存在限制、排斥投标情形;招标人是否依法处理异议;评标委员会是否评标正确;投标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投标人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和其他情形。

(三)已进入实施阶段的项目,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按照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中标人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人员,派驻人员是否履职;中标人是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和其他情形。

四、组织实施

局领导带队,行政审批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单位)配合,分三组进行抽查检查。

(一)分组安排

第一组:梓潼县、游仙区

带队领导:许  谦

参加人员:武建国  白利军  雷震东  徐本华  李  海

第二组:北川县、安州区

带队领导:钟  春

参加人员:陈锋武  彭诗章  康仕欣  唐  杰  李红梅

第三组:平武县

带队领导:韩光贵

参加人员:任祥道  苗 雨   李俊臣  胡雄军  赵  磊

(二)检查方式。检查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实施检查时,可以依法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

(三)检查比例。项目抽查比例不低于2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候选人近三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司法机构认定存在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应适当提高项目检查比例。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执法监察支队要充实执法检查力量,各科室(单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积极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大力推广运用随机抽查模式,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层层落实责任。本次抽查涉及的县区要做好自查,积极配合检查资料的提供,不得瞒报漏报;未被抽到的县市区要如实做好自查上报,并于11月5日前上报书面自查报告,交行政审批科唐晓莉,联系电话:18981163389。

(三)严格检查纪律。参加“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抽查人员,不得索取或收受受检单位的财物礼品,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检查工作中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抽查结果运用

检查工作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依规查处,或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将检查结果及时纳入被检查对象的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市社会诚信档案。对检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