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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7-03-07   作者:guotuju    来源:guotuju 【字体: 】   阅读: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分局、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及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科,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二、抽查内容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的随机抽查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二)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检查;

(三)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检查;

(四)对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督检查;

(五)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监督检查;

(六)对地质环境管理的监督检查;

(七)对地质遗迹保护的监督检查;

(八)对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监督检查;

(九)对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的检查;

(十)对地质灾后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的检查;

(十一)对地灾勘查、地灾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方面资金的检查;

(十二)对涉地涉矿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

三、抽查方式及结果运用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业务科室为相应随机抽查事项的责任科室。

(一)责任科室在开展随机抽查前,应当制定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包括检查事项、检查程序以及抽查比例等内容。抽查比例应在市场主体名录库第一批基础上不少于50%,实施方案在局信息网公开后3日内必须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二)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应当在抽查前1日从执法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确定。责任科室应当召集检查组,进一步明确检查路线、检查目的、工作分工、被检查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掌握的证据等内容。

(三)检查组应当按照制定的检查程序和要求开展检查工作,不得超越职权从事其他活动。

(四)现场检查时,检查组应当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地点、现场状况和发现问题等,记录或拍摄涉嫌的违法行为,复印相关文件资料,调查询问有关人员。

(五)检查记录应当给检查对象查阅。检查对象有异议的,可当场向检查组提出,检查组应当充分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对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记录在检查报告中。

(六)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及时向责任科室报告检查结果,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随机抽查情况报告。检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应当作为检查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交。

(七)责任科室应当对随机抽查报告、处理建议进行审查,报分管局领导审定。

(八)随机抽查工作完结后,责任科室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在局信息网公开。

四、任务要求

责任科室在每季度最后一周内,应当将本季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梳理,填报情况统计表。每年12月1日前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措施、做法成效、问题建议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进行自查,形成书面材料,汇总报局领导审签后报政府法制办。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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