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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闲置土地认定书(绵自然资规闲认〔2023〕51号)

发布日期:2023-12-29   作者: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市执法监察支队 【字体: 】   阅读: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闲置土地认定书

绵自然资规闲认〔2023〕51号

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合同电子监管号为5107002020B00546,5107002020B00577,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川(2020)绵阳市不动产权第0028763号,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宗地面积4999.77平方米(折合7.5亩),川(2022)绵阳市不动产权第0000536号,用途为商服用地及其他,宗地面积11499.04平方米(折合17.24亩),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21年6月29日之前开工。

上述两宗地存在未按法定期限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绵自然资规闲调通〔2023〕26、27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两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的主要原因为政府有关部门的其他行为致使无法开工建设,符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八条第六款情形,属政府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8日

(联系人:蒋世凤,邓小强;联系电话:0816-2337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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