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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登记

发布日期:2024-04-10   作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阅读:

业务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其他登记

登记原因

申请资料

必备要件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

可选要件

1.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如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需提供委托公证书)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批量件除外)。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 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本,不动产登记证明不收费。

收费依据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业务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其他登记

登记原因

遗失补证

申请资料

必备要件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可选要件

1.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如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需提供委托公证书)

2.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变更证明材料(申请人目前使用的姓名、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与原购房登记时提交的不一致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3.民政局等有权机关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门牌地址有变动,或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上门牌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

备注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登记机构在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新证,并在补发的权属证书或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批量件除外)。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 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本,不动产登记证明不收费。

收费依据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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