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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集体土地所有权)
经初步审定,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 月14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6-2234231
公告单位: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7日
序号 |
权利类型 |
权利人名称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 |
1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绵阳市涪城区石塘街道红星社区三社农民集体 |
510703017005JA00006W00000000 |
641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