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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杨太友 张玉兰)

发布日期:2024-04-26   作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阅读:

    不动产权利人杨太友、张玉兰,将位于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2292单元11号《房屋所有权证》(监证0190073、0190072)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公告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疑问请向科学城住房管理中心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816-2490423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太友、张玉兰

                      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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