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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变更登记公告(集体土地所有权56宗)
经初步审定,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变更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6-2234231
公告单位: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