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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示(李毅凌 邬惜典)

发布日期:2024-04-26   作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阅读:

不动产权利人李毅凌邬惜典共同共有位于坐落在游仙区东津路8号B栋1单元32号的房屋。房产证号:绵房权证市房监字第200800770号;共有证号:绵房市房监共字第0800770-1号;土地证号:绵城国用(总1999)字第12239/3209号依据李毅凌的死亡证明等资料,继承权人邬惜典到游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请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其他继承权人李俊弘、李俊英到场表示放弃继承权并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游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流程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联系电话:0816-5037038。

特此公示。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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