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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听证告知书(绵自然资规听告字〔2023〕1号)

发布日期:2023-01-06   作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阅读: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听证告知书

绵自然资规听告字〔2023〕1号

游仙区仙鹤镇云水村三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绵府征地公告〔2022〕382号),根据此次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我局拟定了元坝—德阳输气管道工程(游仙6号阀室)项目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你组(社)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时限,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