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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小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局部〈E(07,B)-d单元〉调整方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30   作者: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阅读: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位于游仙区,涪江东侧,东至三星路,南接彩虹路,西临小枧湿地公园,北接星河路。涉及《经开—小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E(07,B)-d单元,总面积1.02平方公里。

二、调整内容

(一)落实《游仙区“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的项目工程扩建医院用地规模。

(二)调减商业用地规模,优化广场用地位置及指标。

三、公告情况说明

(一)规划修改申请主体: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对《经开-小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E(07,B)-d单元调整方案进行公

(三)本规划按照《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关专业专项规划及相关法规政策等制定,图中未注明的其他控制要求,按《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规划公告信息与相关地块土地使用权证证载土地使用性质不一致时,本规划所示的用地性质应视为政府对该地区发展的引导。

(五)本版公告的规划内容以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存档备查的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最新版本为准。

(六)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告。

(七)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属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公告地点

1.拟调整范围周边地段。

2.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公示栏。

3.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my.gov.cn/)。

(九)公告期限

2023年530——2023年630

(十)反馈渠道

对此方案有异议者,请将附有姓名、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投递到游仙区自然资源局(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15号-附1号)

(十一)咨询电话

游仙区自然资源局 0816-2858235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530

附表  调整前后主要控制指标对比表

调整前主要控制指标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用地面积(㎡)

配套公建

E(07,B)-d-04-01

G3

广场用地

≤0.5

≤25

≥35

≤24

7511

 

E(07,B)-d-04-02

B1

商业用地

≤2.0

≤45

≥25

≤24

4936

生活菜市

E(07,B)-d-04-03

B1

商业用地

≤2.0

≤45

≥25

≤24

4774

 

E(07,B)-d-04-04

A5

医疗卫生用地

≤2.0

≤35

≥30

≤45

9739

公厕卫生服务中心

调整后主要控制指标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用地面积(

配套公建

E(07,B)-d-04-01

1403

广场用地

/

/

/

/

7511

 

E(07,B)-d-04-02

0901

商业用地

≤2.0

≤45

≥25

≤24

5141

菜市场

E(07,B)-d-04-03

080601

医院用地

≤2.0

≤35

≥30

≤45

14308

公厕

 

 

 


1-规划调整范围区位示意图

 

2-规划调整范围示意图

 

3-调整前用地布局规划图

4-调整后用地布局规划图